(一) 資料庫之組織架構
(二) 人員職掌
- 倫理委員會
- 倫理委員會組織及任務請參閱本院「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設置要點」。
- 生物醫學主管:1名(黃秀芬研究員級主治醫師)
- 負督導、維護生物資料庫生物檢體之採集、保存、運用、銷毀之品質管理及其他與生物資料庫之生物醫學有關事項之責(設置許可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1)。
- 資訊主管:1名(黃俊溢助技術師)
- 負督導、維護生物資料庫資料、資訊之安全管理及其他與生物資料庫之資訊安全有關事項之責(設置許可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2)。
- 檢體保存庫研究助理:1~數名
- 負責保存庫檢體出入、保存、銷毀等有關事項。
- 負責檢體儲存設備/場地之維護與管理。
- 支援檢體保存庫其他行政相關事宜。
- 資料庫檔案與資訊管理核心:
- 檔案與資訊管理人員:1至數名
- 負責檢體檔案與資訊之維護與保存。
- 負責檔案與資訊管理核心場地之管理。
- 支援資料庫檔案與資訊管理核心其他行政相關事宜。
- 資訊人員:1至數名
- 負責資料庫資訊硬體之維護與管理。
- 負責檢體及相關資料、資訊之編碼、加密等相關事項。
- 檔案與資訊管理人員:1至數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