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體生物資料庫之組織架構及人員職掌

(一) 資料庫之組織架構

(二) 人員職掌

  1. 倫理委員會
    • 倫理委員會組織及任務請參閱本院「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設置要點」。
  2. 生物醫學主管:1名(黃秀芬研究員級主治醫師)
    • 負督導、維護生物資料庫生物檢體之採集、保存、運用、銷毀之品質管理及其他與生物資料庫之生物醫學有關事項之責(設置許可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1)。
  3. 資訊主管:1名(黃俊溢助技術師)
    • 負督導、維護生物資料庫資料、資訊之安全管理及其他與生物資料庫之資訊安全有關事項之責(設置許可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2)。
  4. 檢體保存庫研究助理:1~數名
    • 負責保存庫檢體出入、保存、銷毀等有關事項。
    • 負責檢體儲存設備/場地之維護與管理。
    • 支援檢體保存庫其他行政相關事宜。
  5. 資料庫檔案與資訊管理核心:
    1. 檔案與資訊管理人員:1至數名
      • 負責檢體檔案與資訊之維護與保存。
      • 負責檔案與資訊管理核心場地之管理。
      • 支援資料庫檔案與資訊管理核心其他行政相關事宜。
    2. 資訊人員:1至數名
      • 負責資料庫資訊硬體之維護與管理。
      • 負責檢體及相關資料、資訊之編碼、加密等相關事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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